有线网络实名制管理措施
在编人员及返聘人员信息由人事处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中注册,由人事处注册的人员享有所有网络应用权限。(此项措施已经在2012年开始实施)
博士生信息由研究生部在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中注册,这部分人员享有无线网络上网、使用VPN访问图书馆购买的资源权限。(此项措施已经在2012年开始实施)
其他人员如果常驻学校确实因工作需要上网的,由部门统一提交人员信息,并负责人员信息真实性审核,由网络中心进行人员录入,这部分人享有有线网络上网权限。(考虑到学校的带宽资源有限,请各部门按需申请),注册有效期不超过三年。
临时来访人员或学院重要会议活动等确实需要使用学校网络上网的,由相关部门提前二周提交人员信息,并负责人员信息真实性审核,由网络中心进行人员录入,临时人员注册有效期不超过一个月,这部分人仅享有无线网络上网权限。
根据2011年发布的《校园网无线上网规定》,不得私自架设无线路由设备(含有线路由设备)连接校园有线网络。
网络中心负责记录用户帐号登录和退出时间、内部IP地址,互联网地址信息,日志按要求留存6个月,日志仅供公安机关检查使用,不得向任何人员提供,日志的保密责任由网络中心负责。
用户需保管好自己的帐号和密码,对自己的网络帐号使用负有全部责任。用户的网络行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,自觉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,自觉抵制不良信息,不得利用网络之便进行各类非法和违规活动。
起草: 教育信息技术中心
审核: 院长办公室 , 宣传部
实施时间: 2014年11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