孔子颂”全国作曲比赛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09-04-13浏览次数:4431

孔子颂”全国作曲比赛


一、 宗旨
  本次比赛旨在繁荣和推进民族音乐的创作,传承弘扬孔子的文化精髓,进一步增强音乐与文化的联系以及对艺术的探索与追求。
二、 组织机构
1. 主办:衢州市人民政府、欧宝官方入口
2. 承办:衢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、欧宝官方入口民乐系、衢州南宗孔氏家庙
三、 比赛要求
1. 作品内容:创作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、反应时代气息的、富有艺术感染力的、且可听性较强的民族乐器室内乐作品。
2. 作品形式:参赛作品均须从未正式出版和其他比赛中获奖的民族室内乐作品。
3. 作品编制:演奏者2—6人,在民族乐器适用范围内任意组合(包括大提琴1人;人声1人;不含西洋打击乐器)。
4. 作品长度:约5—12分钟。其具体长度必须在作品封面上注明。
5. 参赛作品:每人限报1—2部作品,并提交干净、清楚的乐谱(最好附CD小样),乐谱中不得署作者姓名及与乐曲无关的任何标记。
6. 参赛对象:全国范围内各大艺术类院校;年龄30岁以内(1979年9月1日后出生)者。
7. 报名所需材料:a.乐谱一式两份;b.按要求正确填写的并由参赛者签名的报名表一份;c.2张二寸近照;d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。
8. 如违背以上比赛要求者即取消参赛资格(组委会、评委会成员不得有作品参赛)。
四、 比赛时间
1、2009年8月20日下午5:00前(截稿日期)。将报名材料提交或寄到制定地点。如需咨询或有任何疑问,参赛者可与比赛会务组联系。
2、2009年8月28日公布决赛入围的十部作品(可查询欧宝官方入口官方网站)。
3、2009年9月27日晚7:15决赛音乐会及颁奖(地点:衢州学院)。
五、奖项设置
 一等奖1名          ¥20.000 及颁发获奖证书
二等奖2名          ¥10.000及颁发获奖证书
三等奖3名          ¥5.000及颁发获奖证书
佳作奖4名          ¥2.000及颁发获奖证书
提名奖若干名        颁发获奖证书
六、评委会
   由全国优秀的作曲家及相关人士担任。
七、相关权益
 1、获奖者拥有作品著作权。
 2、主办方拥有三年使用权及著作出版权。
 3、获奖作品无论在任何场合上演,其乐谱封面或音乐会节目单上都须注明:
“本作品为‘孔子頌’全国作曲比赛获奖作品”。
4、决赛作品演奏由组委会统一组织安排。(如作品中含人声,一律自理)。
5、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主办方。

[点击浏览该文件:孔子颂报名表.doc]

【报名及联络地址】
地址:上海汾阳路20号/欧宝官方入口民乐系(“孔子颂”全国作曲比赛组委会)
邮编200031
会务组联系人:徐碧、王昆宁
电话:(021)643134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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