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各系、部(附中)上报2008年艺术实践项目的通知
各系、部(附中):
现将2008年艺术实践申报表下发至各系、部(附中),各系、部(附中)可报贺绿汀音乐厅三场,附中小音乐厅全年安排不超过五场,在长宁区文化艺术中心剧场星期音乐会,徐家汇公园星期音乐会不限。附中按大学部与附中艺术实践相关约定上报。请各系、部(附中)填妥后于12月31日之前交至艺术处。过期视为自动放弃。
附:艺术实践申请表
附件下载 艺术处
2007-12-27